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宁建价字(2009)10号
关于发布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价
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建基字(2009)2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的精神和我市市场价格的变化,现将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公布如下,招标人可在该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可按原办法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造价处反映。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ОО九年五月十八日
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
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
(2009年第一期)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下浮幅度 |
1 |
多层住宅 |
0-4% |
2 |
小高层、高层住宅 |
0-6% |
3 |
其他建筑工程 |
0-7% |
4 |
单独桩基础 |
0-12% |
5 |
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 |
0-10% |
6 |
市政桥梁工程 |
0-8% |
7 |
其他市政工程 |
0-8% |
8 |
安装工程 |
0-8% |
9 |
装饰工程 |
0-8% |
10 |
园林绿化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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